: 为进一步示范推广水稻标准化育秧技术操作规程和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规范,寿县多重保障抓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
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了机插秧技术推进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县农委、农机局和项目乡镇的工作职责。根据寿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新建的省级标准化育秧工厂由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和县农委、农机局负责人联系;新建的市级标准化育秧工厂由所在乡镇的分管负责人联系。县、乡领导负责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考评和验收等项工作。
技术保障。县农委、农机局安排农技、农机技术指导员(各一名)驻点育秧工厂,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定期对示范区农户开展水稻生产田间管理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同时还成立了水稻机插秧技术培训讲师团,组织农机、农艺专家,共同抓好农机大户、种田大户、插秧机手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
资金扶持。充分利用省财政投资和县财政整合的农业项目资金,为每个新建的省级育秧工厂配备活动板房100平方米、操作工棚150平方米、水泥地坪250平方米、简易大棚3000平方米和播种流水线、硬盘、无纺布等设备;为每个新建的市级育秧工厂配备育秧车间50平方米和播种流水线、硬盘等设备。
舆论推动。县农委、农机局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刊、宣传单和技术明白纸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技入户、科技赶集、现场演示等方式,加大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力度。
制度保障。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已列入县政府2014年度现代农业考评内容,同时也纳入对项目乡镇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落实技术指导员“结对指导”责任制,将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与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结合起来,开展绩效考评,力求抓出成效、抓出特色。
目前按照《寿县2014年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工作的意见》目标要求,寿县72个育秧工厂(其中新建37个,已建成35个)要完成集中育秧7500亩,落实机插秧面积75万亩,比上年增加24万亩,占全县水稻生产面积44%以上,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