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部分农机具实行叠加补贴

作者:王恩计孟超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9日

    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作物秸秆利用,日前,肥东县制定2015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县财政资金400万元,对该县范围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当年新购买8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秸秆打捆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灭茬机和旋耕机进行购机叠加补贴,补助标准不超过中央财政资金购机补贴标准的50%。

    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购机者,须持相关申请资料主动向所在乡镇(园区)申请,同时对购机行为、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和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并积极配合做好农机具核实工作。乡镇(园区)对购机者资格、申请材料和所购农机具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经乡级公示、县级抽查、县级公示,均符合政策要求的,由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兑付补贴资金。补贴标准将由县农业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和资金规模最终确定。(王恩计孟超)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