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农机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调研,确实反映农机部门在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利用助推秸秆禁烧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有合理化建议、操作性强、科学详实的调研报告。为此,我们建立专门的调研班子,由祖成林局长牵头,相关股室、乡镇参与,深入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实地走访、座谈、电话调查等形式,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助推秸秆禁烧工作的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综合种植面积达120万亩,秸秆数量大、分布广,每年秸秆产量近140万吨,其中主要农作物40万亩小麦秸秆24万吨,80万亩水稻秸秆48万吨。往年约133万吨的秸秆焚烧还田,占秸秆总量的95%。
在今年“三夏”的实施过程中,我县农机部门充当了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主力军,通过农业机械化全量还田的有效措施,完成28万亩以上的田块秸秆还田,还田秸秆17万吨左右,还有30%左右的麦秸堆放在田头,无下游去处,隐患依然存在。
长期以来,秸秆是我县农村居民主要生活燃料、大牲畜饲料和有机肥料,极少部分作为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料。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和各类替代原料的应用,加上秸秆综合利用成本高、经济性差、产业化程度低等原因,开始出现了地区性、季节性、结构性的秸秆过剩,特别是在我县粮食主产区和经济发达的城镇部分地区,违规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行秸秆禁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好办法。
推行秸秆禁烧,需要政府有坚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明确秸秆开发利用方向和总体目标,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安排好建设内容,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逐步形成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把秸秆禁烧工作的由政府行政干预转变到农民自觉行为上来,彻底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经查阅国内外秸秆利用现状资料和实际农田秸秆禁烧现状情况,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是适用于我县乃至全国的主要利用方式和秸秆禁烧的重要抓手,其经济性、适应性、操作性、广泛性等综合适用能力较强。
在今年“三夏”的实施过程中,我县农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部署,放弃节假日休息,发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主力军作用,5月23日开始,来安县农机局出动2台秸秆禁烧宣传车,奔赴全县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收割机切碎装置作业市场准入制度及机械化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宣传。要求农机经销商积极组织收割机切碎装置货源,满足农户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午收全县新增收割机配置切碎装置近1000台,反转灭茬机新增56台。通过农业机械化全量还田的有效措施,完成28万亩以上的田块秸秆还田,还田秸秆20万吨左右,还有30%左右的麦秸堆放在田头,无下游去处,隐患依然存在。
县政府出台资金扶持政策,通过农业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对我县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收割机,实行以奖代补,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给予每台1000元补贴。加快推进我县秸秆在农业领域的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减少秸秆焚烧。
二、今年以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一是准备不充分。上级秸秆禁烧的政策文件来的迟,基层各部门、单位、农民仓促应战,人力、物力、宣传等相关措施仓促应对。二是秸秆禁烧政策补贴的方向模糊,缺乏指导性。省级20元/亩的补贴没有明确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对秸秆全量还田农机装备准备严重不足。前期切碎装置不足,后期灭茬机具不足,今年“三夏”我县组织2575台收割机及时开展小麦抢收,其中本县2205台收割机,从江苏、皖南调入的370台,调度本县收割机400台次,南机北援合理流动,截止6月9日全面完成34万亩小麦收割任务,机收率100%,收割机加装切碎装置的占40%以上,收割小麦20万亩占小麦种植面积的50%,有200台收割机因动力、老化等原因无切碎装置,没有参加收割;1350余台大马力拖拉机对麦茬田开展旋耕灭茬作业,80%是旋耕机正灭茬,灭茬率40%,效果一般,截止6月10日完成作业面积28万亩,占农田面积的32%。四是技术推广不到位。长期以来农机技术推广因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推广的范围不广、深度不够,我县的农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全县农机系统配备编制人员 49 人,现有在编人员40 人,缺编9人,且人员结构老化,还有四个乡镇没有管理员,主要推广示范机具购置费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新时期农机化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捉襟见肘(天长市农机系统110人)。五是农民对秸秆全量还田的积极性、满意度不高。主要是农机手对秸秆全量还田的认识和整套技术掌握应用欠缺,秸秆还田装备确实存在的问题,秸秆还田的质量,效果一般,造成农民积极性、满意度不高。六是适应于秸秆还田的机具更新及新增资金不足。根据我县农机秸秆还田的需求,机具更新及新增的购机资金存在严重不足,经测算我县秸秆切碎还田农机具的总投入还需1亿多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2468万元,农民自筹7592万元,具体为:约800台收割机不适用加装切碎装置需要更新,需补贴资金2000万元,农户自筹6500万元;新增配套灭茬机具2400台,需补贴资金468万元,农户自筹1092万元。七是秸秆还田机具的发展存在时间跨度的问题。秸秆切碎、灭茬还田机具在保有量上满足当前秸秆禁烧要求需求,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发展过程,主要是资金筹措的速度,据预测至少需要3到4年的更新、递增才能满足我县需要。八是农机部门对农机调度能力缺乏。主要表现在机械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归农机手所有,农机部门只有采取商量协调的调度办法;受小麦收割期短、收割不满负荷作业集中、天气等因素农机调度不能及时;农机调度需要一定规模的县财政补贴支撑,主要是农机的转场补贴(农机运输费)、农机作业补贴(500元/台/天),农机部门落实难。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县农机部门在下一步的禁烧工作中将进一步克服实际存在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迎难而上,打好秸秆禁烧的攻坚战。一是提升业务指导能力。加大秸秆全量还田的技术推广培训力度,安排足够的推广师资推广力量,到苏北秸秆还田技术应用较好的地方学习,同时赴各乡镇实行技术包保,确保技术培训服务无死角;二是开展秸秆全量还田机具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摸清家底,科学指导调度县域内机具合理流动作业,县域外充分引进跨区作业的形式,有效组织农机装备投入到秸秆禁烧,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的工作中来,着力提高机具作业效率和机具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协调争取购机资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扶持,促进农民的购买能力,满足机具需求;四是加强购机补贴的引导作用。实行收割机加装切碎装置实行严格的“补贴”准入制度,对在我省没有加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不予补贴。六是加大补贴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补贴资金,着力满足我县灭茬机具的补贴资金需求;安排补贴资金向秸秆还田机具倾斜;对拖拉机配置灭茬机具给以优先补贴;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灭茬机具给以叠加补贴。
三、秸秆还田的时效性,技术处理办法
我县的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的作业时间,基本上是稻麦收割以后瞬时开展灭茬作业。为此,今年我们在宣传秸秆禁烧的同时召开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通过开展对比试验,总结出易学易会、适合本地区的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的技术要领,“三夏”农机秸秆还田作业技术应用“四步部曲”,第一步稻麦收割机加装切碎装置作业(收割留茬高度≤10cm);第二步75马力以上拖拉机加装反转灭茬机作业(灭茬率90%以上);第三步拖拉机加装打浆机在需要插秧田块作业,进入待种状态;第四步待沉淀24小时插秧。
四、适用于本地区的灭茬机具品目,以及“五位一体”的复式机具情况
我县属于丘陵山区县,实际耕地面积120万亩,圩区乡镇耕地面积42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5%,丘陵乡镇耕地面积54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5%,山区乡镇耕地面积24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0%,田块结构复杂,小田块较多,对“五位一体”的复式机具需求量不大,“五位一体”的复式机具售价在9000元左右,补贴标准在1600元左右,明显偏低,建议补贴标准在3000元以上,秸秆禁烧工作的深入推进“五位一体”的复式机具需求量,将快速递增,估算年递增在50台左右,按照3000元/台补贴标准,需要补贴资金15万元。适用于我县相关机械秸秆全量还田的机具主要有收割机加装切碎抛洒装置,拖拉机加装水田灭茬机(1.6-2.0米)、旱地灭茬机(1.6-2.0米),如果需要插秧田块拖拉机加装打浆机(1.6-2.0米)。
五、秸秆还田的时效性,技术处理办法
我县的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的作业时间,基本上是稻麦收割以后瞬时开展灭茬作业。为此,今年我们在宣传秸秆禁烧的同时重点宣传适合本地区的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的技术要领,“三夏”农机秸秆还田作业技术应用“四步部曲”,第一步稻麦收割机加装切碎装置作业(收割留茬高度≤10cm);第二步75马力以上拖拉机加装反转灭茬机作业(灭茬率90%以上);第三步拖拉机加装打浆机在需要插秧田块作业,进入待种状态;第四步待沉淀24小时插秧。
六、对市局及省局的建议
(一)对市局的建议
1.加强经费保障。建议市局向市财政、县政府建议,给以县级农机部门安排必要的推广工作经费,满足当前秸秆禁烧农机部门的工作需要。
2.积极引导各项补贴资金向农机部门倾斜。重点引导我市禁烧补贴资金向农机秸秆全量还田的各个环节倾斜,提高禁烧补贴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提升全市农机系统的关于秸秆禁烧机械化秸秆还田的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全市农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系统内参与禁烧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参观学习,确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对秸秆全量还田的技术的业务指导能力。
(二)对省局的建议
1.加强机具源头管控。实行收割机加装切碎装置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对在我省没有加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不予生产和销售。
2.加强购机补贴的引导作用。实行收割机加装切碎装置实行严格的“补贴”准入制度,对在我省没有加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不予补贴。
3.加大补贴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补贴资金,着力满足全省灭茬机具的补贴资金需求;安排补贴资金向秸秆还田机具倾斜,对灭茬机具安排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拖拉机配置灭茬机具给以优先补贴;积极争取、引导省财政对灭茬机具给以叠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