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根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2016年,肥东县结合县情实际,确定水稻育插秧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谷物收获机械、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重点补贴机具。并对其中的水稻育插秧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实行阶段性敞开补贴。
水稻育插秧机械敞开补贴时间截止至6月10日,秸秆粉碎还田机敞开补贴时间截止至9月15日。对于2015年购买且未申请到补贴的敞开补贴机具,2016年可继续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2016年标准执行。自5月24日起至敞开补贴截止时间(不含双休日),符合条件的敞开补贴机具购机者,须携带所购机具、补贴申请审核表和录入辅助工具(登录肥东县农机化网下载)以及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主动到县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王恩计本刊记者王凤莲)